讨论室使用规则

  1. 场地申请须于使用日两天前由校内老师申请,而老师须对学生在该时段的行为及所发生的事故负责。为了照顾学生的安全,老师务必在现场监管。

  2. 申请表须附上到场学生、教练、校外人士的基本资料。如学生的申请时间是在上课时段,必须附上公假单。

  3. 使用场地应爱惜公物及维持整洁。场地内若有桌椅或其它设备,使用时必须妥善维护,使用后即时归放原处。

  4. 使用完毕之后,须将门窗、电灯、冷气等关闭,并通知柜台人员前往检查。

  5. 本中心有权利拒绝私人用途的申请。

  6. 如果预约了,但当天15分钟内没到,本中心有权利将讨论室转让他人借用。

 

可申请使用的场地为:

·         三间讨论室

·         综合厅

申请表单下载:venues_form

申请方法:

填妥上述表单后,将纸本亲自交到本中心审批。需要再确认申请是否已被接受,而获批的申请将会填入本中心特备的月历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