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物柜使用规则

  1. 资源中心为服务本校师生,方便使用者暂置书包或物品,特设置物柜。违规寄放者,本中心有权处理之,而使用者不得有异议。

  2. 置物柜仅供寄放,本中心对寄放物品概不负保管之责任。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,所有存放物品如有遗失或损毁情形,不得请求赔偿。

  3. 置物柜的使用以当天为限,若使用者欲上锁,请到柜台登记以领取钥匙。

  4. 使用置物柜者应于当日闭馆前取出柜内物品,若借用了钥匙,必须在当日归还。违者将被取出柜子内的物品,逾期三日不领回,则以废弃物处理,使用者不得有异议。

  5. 若申请借用置物柜钥匙,应妥善保管,倘有遗失,请出示有效证件,至服务台填写“置物柜开锁单”,以说明置物柜中所存放之物品名称及数量后,再由工作人员开锁,并需照价支付重新配锁所需费用。

  6. 请保持置物柜内清洁,柜内不得寄放危险物品、违禁品、动物、易腐败变质物及会发出异味之物品,以维护安全与清洁。倘有发现存放违禁品等,本中心将呈报校方依法处理。

  7. 本中心若面对管理上的事项时,可不经借用人同意进行开锁检查。

  8. 若使用时发现问题,请洽服务台人员处理,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等情事发生,使用者应负赔偿修复之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