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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凡本校持有借书证件的师生,皆可借阅图书。
· 借书逾期未还者,本中心除追还原书外,并予罚款。(逾期一天,每本书罚款RM 0.50,以此类推。)
· 凡所借的书籍、期刊、光碟等遗失或毁损,须以相同的书籍、期刊或光碟等抵偿, 市面缺售者,则以其原价的两倍赔偿。
· 不得使用他人的证件借书。
· 借书证件如果遗失,须立即通知校方或到资讯中心。若未能及时通知,而被他人冒用借书,一切损失,须由证件原本的拥有者赔偿。
· 办理退学或离校手续者,必须先清还所有须以相同的书籍、期刊或光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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