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清寒子弟助学金细则
1 | 凡申请者须家境清寒,家庭总收入不得超过 RM5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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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新生:
申请者必须是报读本校的初一新生。 其五年级(全年)及六年级(上半年)的华文理解、国文理解、英文理解、数学及科学五科成绩总分达到350分或以上, 操行乙等或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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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籍生:
在籍学生全年学业总平均达68.000分以上; 操行至少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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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若申请获准,申请人将从新学年的二月份开始获得学费减免至学年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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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依各别家庭情况,分别批准全免、半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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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本清寒子弟助学金需逐年提出申请。由助学金委员会(董事部)审核决定,再交由校长签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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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所需的证件如下:
☐ 学业成绩单副本(须由校长/副校长盖章核实) ☐ 家长/监护人身份证副本 ☐ 申请者(学生)身份证副本 ☐ 家长/监护人EA Form / 最新EPF 文件 (**父母都须呈上) ☐ 近三个月的父母薪水单(须由雇主盖章证实) **无薪水单者须写公函由代仪士亲笔签及盖章证件证明 ☐ 近三个月水电费单和电话单副本 |
新生:索取表格日期 5/10/2019
在籍生:索取表格日期 7/10/2019 截止日期:20/11/2019
**欲知更多详情或领取表格可到中华楼2楼学生福利处询问。
来源:学生福利处
日期:2019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