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清寒子弟助学金细则

2020年清寒子弟助学金细则

1 凡申请者须家境清寒,家庭总收入不得超过 RM5000。

 

2 新生:

申请者必须是报读本校的初一新生。 其五年级(全年)及六年级(上半年)的华文理解、国文理解、英文理解、数学及科学五科成绩总分达到350分或以上, 操行乙等或以上

      

在籍生:

在籍学生全年学业总平均达68.000分以上;

操行至少乙上。    

 

3 若申请获准,申请人将从新学年的二月份开始获得学费减免至学年结束

 

4 依各别家庭情况,分别批准全免、半免

 

5 本清寒子弟助学金需逐年提出申请。由助学金委员会(董事部)审核决定,再交由校长签署。

 

6  所需的证件如下:

☐ 学业成绩单副本(须由校长/副校长盖章核实)

☐ 家长/监护人身份证副本

☐ 申请者(学生)身份证副本

☐ 家长/监护人EA Form / 最新EPF 文件

(**父母都须呈上)

☐ 近三个月的父母薪水单(须由雇主盖章证实)

**无薪水单者须写公函由代仪士亲笔签及盖章证件证明

☐ 近三个月水电费单和电话单副本

 

新生:索取表格日期   5/10/2019

在籍生:索取表格日期  7/10/2019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截止日期:20/11/2019

 

**欲知更多详情或领取表格可到中华楼2楼学生福利处询问。

 

来源:学生福利处

日期:2019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