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福利处-新生报名须知

申请助学金须知事项 初一新生 在籍生 家庭总收入(每月) 不超过RM4,500 不超过RM4,500 学业成绩 其五(全年)及六(上半年)年级的华文理解、国文理解、英文理解、数学及科学五科成绩总分达到400分以上 全年学业总平均达68分以上 操行 至少乙或以上 至少乙或以上 父母或监护人收入证件 以近三个月为准,同年之报税单副本和公积金副本经过雇主盖章签名证实 以近三个月为准,同年之报税单副本和公积金副本经过雇主盖章签名证实 成绩单副本 必须由小六校长签名核实 必须由校长或副校长盖章签名证实 申请时间 新生入学试开始接受申请至指定截止日期 每年十月尾开始接受申请至指定截止日期 助学金 学费半免 / 学费全免(杂费自付) 学费半免/学费全免(杂费自付)  

升留级

课程、节数、排班及插班 | 校外考试 | 校内考试 | 升留级 及格分数为60分,试读分数为55或以上。 学生不得连续两年留同一级。如连续两年留同一级勒令退学。 只有初三及高三毕业生才可获毕业证书,高二离校生只可领取离校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