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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申请须于使用日两天前由校内老师申请,而老师需对学生在该时段的行为及所发生的事故负责。为了照顾学生的安全,老师需在现场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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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表需附上到场学生、教练、校外人士的基本资料。如学生的申请时间是在上课时段,必须附上公假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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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场地应爱惜公物及维持整洁。场地内若有桌椅或其他设备,使用时必须妥善维护,使用后即时归放原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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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完毕之后,须将门窗、电灯、冷气等关闭,并通知柜台人员前往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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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有权利拒绝私人用途的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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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预约了,但当天15分钟内没到,本馆有权利将讨论室转让他人借用。
可申请使用的场地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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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间讨论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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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厅